
邀請方(比利時方面)所需材料:
一、親屬出具的邀請信
二、官方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
三、被訪問的親屬的比利時身份證的復印件
四、如申請人提供金額不足或在比利時有擔保人:
1、6 個月之內有效的以“Annexe 3bis”/“Bijlage 3bis”表格形式出具的擔保信
2、擔保者最近 3 個月的工資單/近期的稅單/其他官方資金能力證明的復印件。
3、擔保人的身份證或永久居留許可的復印件;
4、比利時擔保人所在轄區(qū)的市政廳開具的家庭成員證明原件(不是居住證明)。
申請人(中方)所需材料:
一、護照
二、兩張白底彩照(3.5cm*4.5cm,近半年內)
三、身份證
四、戶口本所有頁復印件
五、旅游醫(yī)療保險
六、申請人資金證明:近三個月銀行對賬單。
以下材料根據個人情況選擇:
七、在職人員:
1、在職證明中英文(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頭紙并加蓋公章,注明申請人姓名、職務、收入和工作年限、準假證明)。
2、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加蓋蓋章并翻譯。
八、退休人員:養(yǎng)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證明。
九、未成年人(18 歲以下)
1、學生證
2、在學證明中英文(寫明申請人姓名、年齡、就讀情況以及準假證明)
3、家長同意授權:家長或法定監(jiān)護人的同意出行許可公證并由外交部認證。
4、親屬關系或監(jiān)護關系公證書,并由外交部認證。
十、未就業(yè)成年人:
1、已婚者: 配偶的在職和收入證明 + 婚姻關系公證書(由外交部認證)
2、如果單身/離異/喪偶:其他固定收入證明
1、材料遞交使領館后,使領館可以根據申請人的情況要求補充其他材料或情況說明,延長受理審查時間,請申請人理解;
2、上述材料清單為目前的狀況,如發(fā)生變化,以使領館網站發(fā)布的信息為準。